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商洛市高中、职中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教师109名,其中: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计划47名,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计划21名、专业课教师41名(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所需条件
1.基本条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具有招聘引进学校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招聘引进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中教师、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对于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报考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取得人社部门或在人社部门备案的院校、企业、社会组织颁发的与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先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年龄条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1987年7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职优秀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
3.素养条件。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商洛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商洛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奖励加分及优先条件
1.奖励加分。应聘的市外在职教师任职期间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在笔试成绩总和中加10分(按最高荣誉奖励加分,只加一次)。
2.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省级“三类”骨干教师称号的优先、硕士研究生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商洛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ngluo.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08:00至2023年7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7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0日08:00至2023年7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商洛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由商洛市教育局和各县区科教体局根据管理权限进行资格审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报名结束(7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5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7月17日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7月20日08:00至7月23日08:00从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测试》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星期天)上午。
8:30—10:00 教育基础理论
10:00—12:00 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将于7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7月31日08:00至8月2日18:00,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在职优秀教师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查、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奖励加分的,应于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持本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等有关资料,向商洛市教育局申请加分。按最高荣誉奖励加分,只加一次1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讲微课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测试+奖励加分)÷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市人社局网、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教育局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市教育局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公示结束后结束后对空缺事业单位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在招聘公示结束后实施。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在职教师由拟录用县区人社局向招聘引进人员发送《商调函》并完成市、县区手续审批,由拟录用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原单位及所在市、县区相关审批手续,交回拟录用县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人员由市人社局向招聘引进人员发送《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正式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县区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
各县区科教体局负责做好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具体各县区自行安排,但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商洛市人社局0914-2335508,商洛市教育局0914-2317722。)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4-2385592
3.报名期间咨询:商洛市教育局0914-2317722。
附件:1.2023年商洛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2023年商洛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angluo.gov.cn/shetao/202307/20230703183128_32.htm